警惕!注意这些劳动合同「陷井」!

最近收到不少读者反馈:我今天被公司裁员了;又或是:我们的项目黄了,被裁员了;又或是:我是外包,项目黄了,被裁了。

一个又一个身边活生生的例子,说明的确现在外面行情不太好,企业生存压力大。据某平台不完全统计,2019 年倒闭、解散的创业公司多达 327 家,其中,有不少估值都在上亿元的企业。

图片来源 IT 桔子官网

详细的名单数据不便于公开发表,如果需要知道或了解详细名单数据的读者,可在公众号后台对话框直接回复关键字「 2019 创业公司死亡名单 」获取详细名单数据。

图片来源时代数据

其实,从 2018 年开始,这种现像一直存在:年底了,要慎重,这是一个不太好的信号….。只不过可能今年明显比去年多点而已。企业需要生存,就需要淘汰一些摸鱼的、不创造价值的员工,这是正常的现象。反之对于企业来说也一样,社会的法则也会淘汰掉一些无法正常运营,或者创新力小,无法应对正常的市场竞争的这类企业。

所以,那些,被优化裁员下来的人,怎么办呢?还是得继续找工作,继续学习去提升自己的竞争力。这是应对万变的市场的唯一可行性方案。

找工作,求职,入职,免不了要签定劳动合同。因此,民工哥特意给大家找到了人民日报总结的一些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些细则,如:劳动合同要具备哪些条款才能算正常的合同,有法律效益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陷井?以及 4 个常见的问题与 8 不签。

特别是入职签定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公司的制度及合同条款,否则,很容易被坑。

民工哥之前入职一家企业就遇到这类坑事,公司合同及制度要求在合同期内离职需赔付公司的培训费用(约工资的 30%);还有就是离职需提前 2 月提出,第一是提前招人,第二是交接时间;还有还有离职交接的这一个月没有绩效工资只有基本工资,制度给出的理由是工作交接没有其它任何绩效工作量。入职当天上午我就甩手走人了。

所以,求职找工作入职前,多问问情况,比如:福利啊、绩效啊(有些公司绩效工资是按季度或半年发的)、是否有上述的一些离职赔付金啊等等情况,省得入职后才发现不妥,再来沟通为时已晚。很多时候,你不主动问,HR 是不会主动说的,这是肯定的,毕竟 HR 也有职责所在。

有时候,主动点不是坏事情,多问一点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求职其实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你可以选择公司,公司可以选择你。虽然,有人肯定会认为在市场大环境下,求职者毕竟会处于弱势下风,这不假。但是,有时候你的委屈求全,必定事后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尽量提前预知为妙。

这里也给大家推荐一篇我的旧文:跳槽找工作避坑指南(2019 版)

希望以上的这些能帮助到正在求职、找工作的你(如有帮助点个在看与转发分享扩散一下)。多注意一些总是好的,省时省力的同时也避免再入一坑,这个时候入坑出坑再求职,无疑是雪上加霜。

最后

祝大家都能找到合适自己满意的工作!

安安心心的渡过这瑟瑟发抖的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