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等与免费:骨干网网间结算重磅新政出台 或将引发产业格局巨变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信息通信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互联网骨干网网间结算政策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目前的互联网骨干网网间结算规则做了大幅度调整,行业人士分析认为,将对中国互联网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结算现状

据了解,目前国内有 7 家骨干网互联单位:分别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中国长城互联网网络中心。国内互联网就是由上述 7 家运营单位的骨干网通过互联互通共同构建。

在联通方式上,各运营单位的骨干网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实现互联互通。一种为直连方式,即通过京、沪、穗等 13 个城市骨干核心节点互联,互联带宽约 3-4T;第二种为 NAP 点方式,通过京、沪、穗三地 NAP 互联,带宽较少,约几十 G 两级。第三种则是通过互联网交换中心进行连接,比如由地方政府主导的重庆、宁波等地交换中心,以及 2019 年由国家主导的试点新型互联网交互中心,地点位于杭州。

骨干网间的互联互通,涉及到流量交换,因此也产生了流量成本费用结算的需求。目前,国内 NAP 节点结算价格一般参照工信部的指导价进行。而骨干网直联点移动和电信、联通多为对等互联、付费结算,电信和联通之间对等互联、互不结算。

根据《通知》中的信息透露,目前的结算标准为 8 万 /G/ 月。鉴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一直占据着南北网络的主导地位,其他骨干网单位,包括同为运营商的移动在内,都需要向联通、电信两家企业缴纳巨额的网间结算费用。

《通知》的下发将改变这一现状。

对等与免费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战略,构建科学合理的网间结算关系,加快推进网络设施建设和提速降费,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现对我国互联网骨干网网间结算政策予以调整。

《通知》对目前的互联网骨干网网间结算政策作出了调整和要求,包括三大运营商之间实行对等互联,互不结算;扶持市场新入者,下调结算标准;教育网等公益性网络与三大运营之间实行免费互联等。

作为三大运营商之一,移动在这些年里大有后来居上之势,特别是 4G、5G 网络的成功建设,中国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让移动无论在基础建设层面还是用户数量层面,均有极大的提升。

一般认为,《通知》的下发让移动收益匪浅。如果从现状看确实可以这样判断,但长远来看,移动的网络基础设施和用户数量全面持平甚至超越联通、电信也是有可能的。此次联通、电信同意与移动平等互联网,实际上已经承认了双方的平等地位。

目前,除了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以及中国移动这三大运营商,国内还有两家新晋运营商: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信网络有限公司。《通知》提出,为扶持市场新进入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行业整体高质量发展,2020 年 1 月 1 日起,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下调对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信网络有限公司的互联网骨干网网间结算费用,下调比例不低于现有标准结算价(8 万元 /G/ 月)的 30%。

而对于教育网、经贸网等骨干网来说,《通知》给出了更加彻底的方案:直接免费。这些网络由于其公益性质,虽然结算费用一直有折扣,但依旧是很大的运营压力。完全免费后,无疑会提升公益类网络的生存能力。但同时,成本则转移到运营商身上,或许会进一步促进公益网络和骨干公网之间的分离。

无论如何,业内分析人士认为《通知》的发布都将对中国互联网整体带来利好。对于移动、广电及中信等企业来讲,降低了互联网结算成本。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可以享受到资费降低的好处。

《通知》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工信部信管〔2020〕22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互联网骨干网网间结算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信网络有限公司,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中国长城互联网网络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战略,构建科学合理的网间结算关系,加快推进网络设施建设和提速降费,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经深入研究论证,现对我国互联网骨干网网间结算政策予以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 年 7 月 1 日起,取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间的单向结算政策,实行对等互联,互不结算。

7 月 1 日前,维持现有网间结算政策和结算标准,即中国移动应向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支付互联网骨干网网间结算费用,结算标准不高于 8 万 /G/ 月。

二、为扶持市场新进入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行业整体高质量发展,2020 年 1 月 1 日起,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下调对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信网络有限公司的互联网骨干网网间结算费用,下调比例不低于现有标准结算价(8 万元 /G/ 月)的 30%。

三、2020 年 1 月 1 日起,教育网,科技网、经贸网、长城网等公益性网络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互联网骨干网之间实行免费互联。

四、各互联网骨干网互联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不得使用第三方违规带宽资源进行网络互联,确保各骨干网网间路由合规配置。

五,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中国长城互联网网络心等公益性网络互联单位应严格遵守“专网专用”原则,不得利用公益性网络资源非法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六、我部将实行以网间质量为核心的监督管理机制,依据《互联网骨干网网间通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大网间扩容争议协调解决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互联单位,依法实施提醒、督办、约谈、警告、行政处罚等,保障网间通信畅通。

特此通知。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