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华为诉传音控股主题壁纸侵权 索赔 2000 万元
10 月 8 日消息,科创板上市公司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传音控股”,股票代码 688036)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主题壁纸侵权,该公司被华为状告,并索赔 2000 万元。
传音控股在公告中称,该公司于 9 月 29 日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华为起诉该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传音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衡诺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埃富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讯拓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传音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珍珠极光 Pearl 主题壁纸”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人。
目前,该案件已立案,但暂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诉讼标的金额占传音控股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比例为 0.1889%,占该公司 2019 年 1-6 月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例为 0.1904%。
传音控股在公告中表示,华为称其是“珍珠极光 Pearl 主题壁纸”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人,华为诉称被告将原告“珍珠极光 Pearl 主题壁纸”美术作品仅简单调整色彩纯度后持续用在被告开发的 HiOS4.1 和 HiOS5.0 系统预置壁纸中,并在发布会、网页展示、广告等宣传中使用该壁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利。
华为请求判令传音控股等 6 名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出口、许诺销售预置侵害原告著作权的图片的产品;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出口、许诺销售在包装上使用侵害原告著作权的图片的产品;立即停止在发布会、网页展示、广告等宣传中使用侵害原告著作权的图片;立即停止复制、分发、修改侵害原告著作权的图片的行为等。
同时,华为还请求判令传音控股等 6 名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 2000 万元,并就其侵权事实在其官方网站向华为公开致歉。此外,华为还请求判令传音控股等 6 名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本次诉讼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根据起诉状,传音控股生产、销售的搭载 HiOS4.1 和 HiOS5.0 系统的,包括但不限于型号为 Tecno Camon 11(CF7)、Tecno Camon 11 Pro(CF8)、Tecno Pop 2S(RA8)、Tecno Camon i2(ID5a)、TecnoCamon i2x(ID5b)、Tecno Camon iAir2+(ID3k)等手机产品及部分手机产品包装涉嫌使用侵权图片。若败诉,该公司将无法使用侵权图片,并按照法院判决进行赔偿。
若经法院判决认定传音控股构成侵权,该公司将采取使用其他图片替代涉嫌侵权图片作为预置壁纸,图片替换后预计不会影响该公司上述型号手机产品的正常销售。
因本次诉讼标的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且传音控股可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因此该公司认为,上述诉讼案件不会对该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