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库跑路”这件事情真的发生了 ,还是技术总监干的!

程序员经常相互开玩笑说,大不了我们“删库跑路”,这是一句玩笑话, 基本上也没有人这样干,但是这两天我看到了一个新闻,真有人这样干了,还是一名技术总监。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子的:

邱某是某某科技公司的技术总监,2014 年入职到杭州的一家科技公司,这家公司的主业业务是提供 SaaS 服务

从 2014 年入职到 2018 年,公司的主要系统都由他搭建,包括公司的SAAS 系统API 系统电子合同的签署等服务,2018 年初公司大概有 4 万多用户。

不知道由于什么样的原因,2018 年 4 月,老板宓某某找到邱某,告诉他让他尽快离职,后面他也提交了辞职报告,但是心里一直都很不爽

到了 2018 年的 6 月,他的家人也知道了这个事情,家人也很气愤,可能又说了一些什么,这个时候邱某越想越生气,心生报复的打算。

没过多久(18 年 6 月 23 日 10 时)就在自己家里面,远程登录上了公司在阿里云的数据库,当然为了不是很明显,他选择删除了数据库上的一些关键索引和部分表格

大家都知道索引数据库优化的常用技术,如果在访问量比较大的系统中删除,会直接导致服务 CPU 飙升数据库查询缓慢,甚至直接导致数据库宕机

他删除没多久后,公司的业务果然就出了问题,系统访问变慢接口报错个别服务直接瘫痪,他也看到了公司内部有人说系统不能用了。

可能他当时这些操作只是脑子一热,发现事情有点搞大了之后,中午 12:00 左右的时候又把一些主要的索引给加上了。到了中午 13:00 看到内容部同事说又恢复正常了,他就没有放在心上了。到了晚上 21:00 的时候,公司的业务访问高峰到了,因为并不是所有的索引都恢复了,然后服务器又挂了

导致公司从 10:21:59-13:47:13 及 21:17:42-23:07:49 期间无法正常运行,累积时间共 5 小时 15 分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25 万元,故障处理人力成本 7.12 万元

因邱某自愿认罪并赔偿了公司8 万元,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对被告人邱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这是 2018 年杭州审判的案子,不知道大家看完有什么样感慨。

我想大道理人人都懂,这个案子的当事人肯定也是有法律意识的,只不过意气用事,心存侥幸,而最终亏了自己。

作为一个曾经在职场混了 10 年的程序员,我只想说,公司和当事人都有明显的问题:

第一,“删库跑路”常常是程序员说的段子,但如果这个段子成为了事实,那么就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大家切不可意气行事,任何事情在合规的情况下去处理。

第二,这位总监从 2014 年入职到 2018 年,服务公司 ** 4 年多的时间,帮助公司从小变大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肯定这位总监的技术和能力,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辞退为公司做出过显著贡献的员工,都应该更友善感恩处理。

怀着这种价值观,给与相应的补偿,注重当事人的感受,我相信这样的事情也不会发生。俗话讲,买卖不成,仁义在!

第三,这家公司的管理出现很大的问题,邱某作为离职员工还可以访问公司的服务器,可以从某种程度上看出来这个公司的权限管理有严重问题

我当时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做技术总监的时候,我个人是没有数据库权限的,数据库权限仅仅开放给公司的几个 DBA ,所以从客观上也不具备实施的条件。

最后请我们各位程序员注意,任何涉嫌违法的事件,请一定要保持一颗敬畏的心。脑子上头一时爽,而毁了自己的前程,断送了自己的职场生涯真心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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